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阳光校园”为指导思想,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实施大课间活动,引导学生走出教室,走进操场,主动积极参与体育、艺术活动,培养道德情操,增强体质健康。
二、活动目标
1.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确保“健康第一”的办学思想落实到实处。
2.促进师生间、学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
3.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校风、学风。
三、比赛项目
总校《我为我强》、南校区《对花》
四、评分标准:操比赛满分为100分。
(1)团体纪律占5分。
(2)队形占5分。
(3)校本操质量占50分。
(4)精神面貌10分
(5)唱诵声音10分
(6)班主任、课任老师参与其中10分
(7)服装统一占10分
纪律:10分
1、队列整齐,学生精神振作。
2、队形纵横、斜向成直线。
3、是否安排领操可视需要自行确定。
队形:10分
做操时走动、讲话,纪律松散,视情节酌情扣分。
操作:50分
1、动作正确性20分:
1)动作是否到位
2)动作幅度是否达到标准
按上述酌情扣分
2、节奏20分:
1)动作的快慢是否与音乐节拍相符
2)团体动作是否整齐划一
以此二项为准酌情扣分
3、力度10分:
1)观察动作的力度、协调和连贯
2)精神状态是否朝气蓬勃,充满活力,是否带给人以积极向上的饱满情绪
3)自觉遵守纪律,操作一丝不苟
视此三项酌情扣分
精神面貌10分
整个比赛过程要自然流畅,快而不乱,团体精神要生动活泼,动作舒展健美,自然洒脱,给人以美的感受和享受。反之则根据印象酌情扣分。
班主任、课任老师参与其中10分
班主任、课任老师参与其中计入本班成绩量化,望各班老师引起重视。
政教处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