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教字〔201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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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举办2012年音乐、美术、舞蹈教师
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进一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团队,积极为广大艺术教师搭建“锻炼、展示、提高”发展平台,有效促进艺术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定于
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准备工作,要把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与本单位艺术教育学科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
附件1:汝南县2012年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附件2:汝南县2012年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附件1:
汝南县2012年音乐、美术、舞蹈教师
基本功比赛活动方案
为加强我县学校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重视基本功训练,全面提高艺术教育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全县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教育体育局决定举办2012年全县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基本功大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2012年汝南县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基本功比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2012年汝南县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基本功比赛活动圆满举行,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基本力比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赵银中 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威 教体局副局长
刘鸿运 教体局副局长
胡云峰 教体局纪检组长
李旺达 教体局副局长
任新宽 教体局副局长
潘国举 正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卫股,王志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参赛对象
全县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毕业的所有教师。
四、比赛分组
比赛分为幼儿小学组、初中高中组。
五、比赛时间
2012年12月20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
汝南县第五小学
七、比赛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音乐
1、乐理知识及音乐教育理论测试。内容依据《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35分),时间60分钟。
2、视唱。简谱(现场抽签)(10分),时间5分钟。
3、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清唱(20分),时间5分钟。另抽签自弹自唱歌曲一首(10分),时间5分钟。
4、器乐。钢琴、脚踏琴、电子琴、手风琴任选一种(除去伴奏)。演奏一首自选独奏曲(25分),限时6分钟以内。
5、才艺展示。除去键盘外的各种乐器、舞蹈、朗颂(5分),时间8分钟。
6、由参赛教师选定一班学生,根据该年级音乐课本内容当堂为该班学生上一节音乐课(15分),时间为初高中组45分钟,幼儿小学组40分钟。
(二)美术
1、美术基本常识与美术教育理论。现场书面答题,内容依据《美术教学大纲》、《美术课程标准》(35分),时间60分钟。
2、素描。石膏像写生。除画纸外,工具自带(20分),时间120分钟。
3、色彩静物写生。可用油画、水粉、水彩等去表现。工具自备(20分),时间120分钟。
4、由参赛老师选一班学生根据该年级所学美术课内容上一节美术课,形式不限(15分),时间为初高中组45分钟,幼儿小学组40分钟。
5、书法。当场抽签书写唐诗一首,字体不限。纸张笔墨统一准备(10分),时间20分钟。
6、才艺展示。自主创作,自己设计创作一幅画,绘画形式不限,所需绘画材料根据个人所需,由参赛选手自己准备(20分),时间120分钟。
(三)舞蹈:
1、舞蹈基本知识考试(35分),时间45分钟。
2、自选舞蹈表演。现场抽签选曲子,根据曲子内容,当场自编自演(30分),时间5分钟。
3、由老师本人带领本学校舞蹈队或班级舞蹈队,表演由自己编排的舞蹈,学生当场表演(35分),时间8分钟。
4、才艺展示。除去舞蹈以外的各种乐器、声乐或朗诵(20分),时间8分钟。
八、参赛办法
1、音乐、美术和舞蹈专业毕业的教师以所在单位组织报名,各单位派领队一名。
2、各单位所有音乐、美术、舞蹈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报名参赛。
3、参赛人员和领队必须如实填写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登记表于2012年 11月6、7日上报体卫股。
4、报名后,音乐、美术课分片预赛,时间、地点另定。
5、联系人:王继文 手机:159****6155
九、评审办法
1、评审组由教体局聘请专业人员组成。
2、分设幼儿小学组、初中高中组和舞蹈组进行评比。
3、奖项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组每科一等奖二名,各奖电动车一辆(从在编在岗学校一线教师中产生);每组每科二等奖占报名人数的10%,三等占报名人数的20%;舞蹈组奖项根据报名情况另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2:
汝南县2012年音乐、美术、舞蹈教师
基本功比赛报名表
—————————学校(加盖公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组别 |
专业 (音乐/美术/舞蹈) |
单位 |
才艺展示 (选项)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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