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课查堂任务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以及其他值班领导来承担。
二、巡课查堂时间,一般是每周随机进行1-2次,具体时间不定。
三、巡课查堂内容:
1、师生是否准时进教室上课。
2、学生课前准备情况,学习用品摆放是否整齐。
3、课堂纪律情况,教师是否有体罚学生现象。
4、教师授课情况。
5、“先学后教模式”的运用情况
6、课堂常规训练情况。如学生听讲、坐姿、握笔书写情况。
7、是否有私自调换、挪用、挤占其他课程的现象。
四、巡课查堂情况由检查人员随时填写,并纳入学期教师工作及其成绩量化评估标准中。
五、巡课查堂时发现的问题,由巡查人负责向有关教师及时谈话,使其及时纠正。
六、对巡课查堂时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利用教师集会及时通报,以防微杜渐。
七、巡课查堂形式:由教务处组织,在教室门外巡查或进教室听课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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