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十分重视写字教学,曾发出《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写字教学的通知》,为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我校坚持将写字纳入常规教学,并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强化写字教学的管理,使写字教学制度化、规范化。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之一就是: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教师具有示范性的特点,教师的表率作用对学生有着特殊的影响。要求教师做到以身示范。我们认为,在指导学生写字时,教师的示范十分重要,它是最形象、最生动、最切实的指导,学生通过观察老师的形象动作,亲眼看到起笔、行笔和收笔的全过程,直观地感受到运笔的轻重缓急和间架结构的均匀、协调,能领略到书写汉字的韵律美和汉字的结构美。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明确规定教师在课上板书和作业批阅时,要写规范字,不仅做到书写认真、端正,而且必须起笔、运笔也要规范,无形之中老师把自己变成了一面镜子,切实能够起到表率作用。不但可以注意自身的写字姿势,提高写字水平,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对于学生来说更使他们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写字“标本”,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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