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为了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汝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学校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规范用语用字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以我校五年级语文老师为主指导,在五年级各班分别成立“啄木鸟”小分队,于6月12日下午对街道、社区、学校等场所用字情况进行查错纠错大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2日下午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艳
副组长: 刘 丽
成 员:五年级各班语文老师及各班学生
四、活动范围:
校园及城区各主要街道:古城大道(检察院至王家巷),二龙里、龙亭街(爱家超市至后龙亭),
五、责任区域
“啄木鸟查错纠错”活动责任区域划分如下:
五四班:古城大道以南(检察院至三小北校区路口)
五二班:古城大道以南(三小北校区路口至县政府大门)
五六班:古城大道以南(县政府大门至王家巷)
五五班:古城大道以北(检察院至三小北校区路口艺通广告)
五三班:古城大道以北(三小北校区路口至县政府大门)
五七班:古城大道以北(县政府大门至王家巷)
五一班:二龙里、龙亭街东西门面(爱家超市至后龙亭)
六、查纠对象
标语、画廊、宣传牌、提示牌、街道标牌、指路牌、招牌、牌匾、店牌、广告、广告灯箱、电子屏幕、霓虹灯、物品名称、商品说明书等各方面汉字使用规范化问题,包括有无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残缺不全字等。
七、活动要求:
1.五年级各班推荐15名学生,由各班语文老师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行的“啄木鸟”纠错查错活动。
2、 各班学生在在老师带领下,在规定的街道、社区等广告牌、标语中查错纠错,并在“啄木鸟”纠错活动记录表中进行记录下来,各班语文老师负责本班学生在“啄木鸟”查错纠错活动中照片的征集,并负责填写班级“啄木鸟”纠错活动统计表”。于活动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把活动的结果及填写好后的各种表格上交到学校教务处(活动结束后最少上交两张照片)。
3.回校后各班语文老师负责统计本班哪位学生 “捉到”的错别字、不规范字最多,评选出班级“捉虫小能手”。
4、为了把推普周活动内容落到实处,各班语文老师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