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精神,实现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按照县教育局语委办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啄木鸟行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啄木鸟行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成效落到实处,我校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红艳
副组长:黄三红
成员:吴永宁 石晶
二、目的及意义:
主题围绕“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展开,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努力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体的和谐语言生活,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全面提升广大民众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为我县评选市级文明县城做贡献。
三、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2011年9月13日----16日,规范校内用字阶段:
(1)检查校内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用字情况对出现的错别字、异体字、残缺字及难以辨认的汉字用规范字做出标识并规范整改。
(2)检查校内各种标牌、标语、校内橱窗、宣传栏、电子屏、校报等对出现的错别字、异体字、残缺字及难以辨认的汉字用规范字做出标识并规范整改。
2、2011年9月17日---18日,规范学区内社会用字阶段:
(1)检查学区内公共场所的标牌、店牌、指示牌、广告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简化字和|残缺字用规范字做出标识并规范整改。
(2)检查学区内地名、路牌、公交站牌中的繁体字、错别字、异体字、简化字和|残缺字用规范字做出标识并规范整改。
汝南县第三小学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