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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高于一切

2011年10月20日 11:49:00 来源:河南省汝南县第三小学 访问量:1073
 
发布时间:2011-10-20
 
 

    

生命高于一切 

 

张志勇

2011105上午,中国人还沉浸在欢度国庆的喜庆氛围之中,却发生了令国人震惊的华平号玉兴8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两船共计13人全部遇难的惨案。

今天早晨,我看中央台关于我国船员在黄金水道——泰国湄公河流域被害的相关报道。记者采访滞留在该河流域的我国运输船,这些船因为安全没有保障,都在当地待命,不敢行船。滞留在船上的船员们都面色凝重,为生命安全、为今后的生计而焦虑。记者采访一位在船上做饭的妇女,她说,这几天,她没有做饭,因为船员们都没有心情吃饭,做了也没有人吃,干脆就不做了。记者问她,前几天遇害的船员中有没有妇女,这位船妇举起两根手指,告诉记者有两位妇女受害。

记者问这位妇女,今后还会到船上做饭吗?这位船妇坚定地摇了摇头,说“不,不会了”。接着,一位男士走过来说道:生命都不保了,还来干啥?命都没有了,挣钱还有什么意义!

生命之于人的价值高于一切!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但并不是人人真正懂得的道理,更不是人人真正能够时时刻刻将这个道理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这个现象,在教育界被应试教育价值所主宰的残酷现实中,恐怕尤其突出。

今天,引发我对人的生命思考的事件,无独有偶。

今天中午1102分,我收到一位朋友的短信:“张厅长,某某中学两位高三学生跳湖身亡。”

看到这则短信,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作为一位基础教育管理者,我内心的痛苦无法言说。作为花季少年,他们通过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到底是谁的责任,谁又能负得起这个责任?

1215分左右,我终于忍不住给这两位死去的学生的高中校长打电话,问他到底怎么回事。这位校长给我说了以下几层意思:

这两位同学是走读生,不在学校住。学校与家长签订了协议,大意是:经家长请求,学校同意学生不住校,在校外以及上学途中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这两位同学有学校发放的出入证。

这两位同学是前天跳湖死亡的。公安部门做出的结论是:殉情自杀。这两位同学谈恋爱,因家庭干预,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女孩子先跳湖,男孩子接着跳下去了,可能是想救这个女孩子,……。

学校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救人,但孩子打捞上岸后,就已经死亡。校长本人见证了打捞的整个过程,也参与这起意外事故调研处理的全过程。

学校对两位学生的死亡深感震惊,向家属表示了慰问,家属没有向学校提出任何其他要求,学生的书等物品昨天都已由家长取回。

事故发生当天,学校有些波动,学校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了心理干预。目前,学校秩序已恢复稳定。

……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我不知道这两位正处于青春年少的花季少年为何如此绝情地挥手与父母、师生,与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告别。他们是为了生命,为了爱情,还是为了生命的自由?

校长的解释,一句话,对于这两个孩子的死亡,学校没有什么责任。我耐着性子听完了那位校长的解释。

我问校长:两个孩子要自杀,就没有任何征兆吗?我们平日关注学生的学习、考试、升学,关注不关注孩子的心理、孩子们想些什么?谁来关注孩子们的心理与内心世界?对于学校教育而言,到底是人的生命重要,还是学习、考试、升学重要?

人不能死而复生。在为这两个年轻生命的凋谢而痛心的同时,作为教育者,我们能从中吸取什么?

对于我的质问,校长说,教训太深刻了,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是的,人的生命高于一切。

这几年,我常常听到,有中小学生自杀的消息,每一次我的心灵都会受到强烈的痛苦的撞击。我在想,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这些年轻的生命的凋零,能否唤醒我们成人世界对人的生命的那份坚硬、那份麻木、那份迷茫、那份功利?如此,这些年轻的生命也许真的没有白白消逝。遗憾的是,我们有不少教育局长、有不少中小学校长、有不少中小学家长、有不少各界社会人士,仍然沉醉于应该教育的迷宫中不能自拔。

对于学校教育而言,我们坚持学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教育价值观,其具体意义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尊重学生的生命尊严。学校教育必须呵护学生的生命,让学生懂得生命的高贵与生命的伟大;必须给予学生以人格尊严,必须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必须让学生在学习、生活、成长与进步中获得生命尊严。

尊重学生的生命价值。学校教育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通过学校课程实施,引发、引领、弘扬学生的生命价值,就在于唤醒学生生命机体中潜藏着的生命活力和一切积极向上的人生力量。

尊重学生的生命自由。学校教育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即尊重学生的生命的独特性,为学生个性的自由和谐发展提供一切可能。

 
 
编辑:陈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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