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聘的范围及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可初聘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取得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等,仍可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卫生系列初级职务不得初聘)
二、考核认定的范围及对象
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可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凡是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未取得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均不适用考核认定。
三、初聘、考核认定的学历及年限要求
(一)初聘的学历及年限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中专毕业,见习期一年期满,可聘任为三级职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二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一年期满,可聘任为二级职务。
(二)考核认定的学历及年限要求
⒈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三级职务;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或担任三级职务满四年,可考核认定为二级职务;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考核认定为二级职务;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二级职务。
⒉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三级或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二年。
3、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下学历须满2年后,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方可按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五、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六、凡2013年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年必须首先初聘三级教师,以后才能晋升职务。
附件2:
初聘及考核认定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初聘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
2、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单位考核聘任报告
4、个人业务总结
5、学历证书原件并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须有人事部门签章)原件并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8、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9、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10、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应级别《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3份
11、普通话证书
12、继续教育证书
13、工作分配介绍信
二、考核认定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
2、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继续教育证书
4、普通话证书
5、单位考核推荐报告
6、个人业务总结
7、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并复印件
8、就业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章)或近期工资表原件并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
10、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并复印件
11、现任三级职务考核认定二级的,还需带三级资格证书、聘任证原件并复印件和初聘表
1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13、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应级别《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3份
14、工作分配介绍信
说明:以上所有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印章。